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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癥是眾多精神性疾病中比較復雜的一類,不僅其患者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,其致病原因、發病機理等方面也十分不易把握。所以精神分裂癥用藥必須小心謹慎,切忌不可擅自輕易用藥。下面西安康寧心理醫院醫生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些該癥的用藥原則。
治療精神分裂癥用藥原則:應緩慢加減藥量。血液中的藥物濃度突然增加或減少,會給我們帶來嚴重的副作用。對于發作的人,加藥更要慎重,一般每日增加1~2片,7~10天加至治療量。對于反復發作、用藥的人,加減藥的速度可以酌情加快,具體用法應嚴格遵照醫囑執行。
要考慮年齡因素。兒童或老年人對藥物的反應比較敏感,一般應減半服用。
應注意軀體情況。不同的藥物對心、肝、腎等主要臟器的影響是不一樣的。如果我們以前或者正在患有某種軀體疾病,應盡可能詳細地告訴醫生,以幫助醫生選擇藥物的品種和劑量。
要系統用藥。要把每一種藥物用足劑量、用足療程,不要頻繁換藥。每一種抗精神病藥的治療劑量都有一個范圍,所謂足劑量,就是要將藥物加到治療量的上限,如果療效仍不滿意,才可以換用其它藥物。每種抗精神病藥的療程是6~8周。所謂足療程,是指一種藥物必須用足6~8周,才能宣布此藥對該人無效。頻繁換藥不僅對病情不利,還會帶來嚴重的副作用。
單一用藥與合并用藥。應該盡可能地單一用藥。將一種藥用足劑量,用足療程,如果效果不好,再換另一種藥。幾種藥用過之后,如果仍不見效,再考慮合并用藥。這種用藥方式的優點,在于醫生時刻掌握著治療的主動權。由于影響因素單一,加大藥物劑量時就比較有把握,并可以有針對性地觀察藥物副作用,根據情況及時調整藥物的品種和劑量。從長遠來看,這種用藥方式也有利于判斷此病人對何種藥物敏感,對何種藥物不敏感,以便病情之后有的放矢地維持治療。
以上是關于精神分裂癥用藥原則的相關介紹,希望能夠引起廣大讀者朋友們地該問題的重視。一般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,副作用都比較大,很有可能對患者構成其他方面的威脅,所以廣大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屬一定要對此提高警惕。總之,服用精神分裂癥藥物要遵從醫生囑咐,切勿自行選擇或加減藥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