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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力障礙(英語:Intellectualdisability,縮寫為ID;或generallearningdisability;或mentallyretarded,縮寫為MR),又稱智能發展遲緩、智障、弱智,是指在一般的金錢管理、閱讀識字、計算、日常生活等需要使用智力思考的行為,是指資質、能力遲緩的表現,大多都為印象或比較下才可得到的結果。
智力障礙的成因分為先天和后天兩種。先天的智力障礙可能是由于染色體異常;而后天的成因則可能是腦部受到損傷(例如:車禍),或是受到外在事物的刺激(例如:不客觀的評價也可能導致智力障礙)
根據2007年(民國96年)7月11日修正的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,智力障礙是屬于身心障礙的其中一種類別[1]。其認定的標準在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鑒定標準》中有所規定,必須是智能發展比同年齡之人相較明顯遲緩,或在日常生活、學校生活的適應上有嚴重困難,才會被認定為智力障礙,但必要時還是須經由所在地區的衛生主管機關(例如:衛生局)邀集醫生、臨床心理人員、社工人員、特殊教育等人員等進行鑒定。也可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自行申請鑒定[2]。檢測時會使用一些公認的標準或工具來進行,例如標準化智力測驗,通常幼兒或兒童的測驗結果分數若低于70,并且在日常與學校生活有嚴重適應困難,就是有可能是出現智力障礙的征兆。鑒定后確認者在法律中受到就業、醫療、教育等的補助和保護。
智力障礙(MR)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:
1、標準化智力測驗(例如:魏氏兒童智力測驗)分數低于70。
2、在日常生活或是學校生活有嚴重適應困難。
3、必須發生在18歲以前(意即:正常來說,不會有智力正常的成年人突然變成智力障礙者,除非在后天發生意外令腦部受損)。
智商程度類別:
輕度50-69
中度25-49
嚴重25以下
輕度智力障礙者:
智商界于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兩個標準差到三個標準差(含)之間,
成年后心理年齡介于9歲至未滿12歲之間(最高到小學5-6年級的心智年齡),
在經過特殊教育與訓練之下,可以自理部分生活,
以及可以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。
中度智力障礙者:
1、智商界于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三個標準差至四個標準差(含)之間,
2、成年后心理年齡介于六歲至未滿九歲之間(最高到小學中低年級的心智年齡),
3、在他人監護指導下僅可部分自理簡單生活,
4、在他人庇護下可從事非技術性的工作(例如在庇護工廠工作),缺乏獨立自謀生活能力。
重度智力障礙者
1、智商界于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四個標準差至五個標準差(含)之間,
2、成年后心理年齡大多在三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間(最高到小一或是幼稚園大班的心智年齡),
3、無法獨立自我照顧,亦無自謀生活能力,須賴人長期養護。
1、智商未達該智力測驗的平均值以下五個標準差,
2、成年后心理年齡未滿三歲(心智年齡完全是嬰兒階段),
3、無自我照顧能力,亦無自謀生活能力,須賴人長期養護。
基本上,有許多人的智商(智力商數,IQ)都在80-120的范圍內。但是由于不同的智力測驗種類、方式,最重度智力障礙者的存在比率會出現誤差,是目前的問題。
在教育的分類上,也有認為輕度智力障礙的學生是屬于“有機會進行教育”的、中度的學生則為“有機會進行訓練”。但是這種對障礙較嚴重之人的先入為主的教育分類觀念,等于是剝奪了智力障礙者的各種發展可能性。
邊緣(極為輕度):智商約在70-85之間。通常不會被認定為智力障礙者,但是也因此無法接受支援,所以他們在日常生活和在學校學習時相當辛苦。
輕度:智商約在50-70之間。理論上約8成的智力障礙者被歸于此類。通常本人不會認為自己是智力障礙者,能在周圍環境都不會特別注意到其障礙下的情形過著社會生活,因此接受檢測而認定的障礙者比真實存在的數量要少。大多數是由于生理上的病因造成,但大部分的健康狀態其實都相當不錯。
中度:智商約在35-50之間。
重度:智商約在20-35之間。大部分會伴隨并發癥狀出現。
極重度:智商在20以下。大部分會伴隨并發癥狀出現。通常是躺臥不起的情形,但是身體的運動機能卻沒有問題,會有過動的行為問題。
幼兒期
無法順利和同年齡的幼兒溝通或相處交流,許多場合有說話遲緩的情形。若是先天的染色體異常引起,通常能夠在早期發現。
學齡期(6-15歲)
判斷力和記憶力出現問題,一般的學習出現困難。無法順利進行規則較復雜的游戲或活動。在這個時期才顯露出癥狀可能是由于壓力、或其他后天障礙造成。此外,即使順利從中等教育升學,也有可能存在這類型的問題。但美國曾有唐氏綜合癥的18歲青年考上大學的案例[4][5]。
成年期(18歲以上)
在一般職場上的就業門檻較高,但如果本人的能力可與環境配合就不會有問題。若在一般職場上有就業或工作的困難,也有許多在相關的障礙者保護團體開設的庇護工作場所。此外,可能難以對日常事物(例如高額的契約簽約)做出判斷、時常會做出錯誤的判斷,也容易被惡意欺騙。
幼兒時期可能僅表現出輕微的征兆(IQ60-70),很容易忽略,可能直到就學階段才會被診斷出來。即使發現孩童在學業成績上表現異常的差,但是也必須經過更進一步的判斷以確認是否為智力障礙,也有可能是學習障礙或單純的行為問題。當長大成人時,許多輕度智力障礙者已能獨立生活,他們在其他人眼中可能僅是“較緩慢”而不會被認為是“智力障礙”。
還有其他更多征兆。例如幼兒可能難以學會坐直、爬行、或是比其他兒童學會走路的時間遲緩許多、需要比一般更長的時間學會說話。此外成人和兒童也可能出現以下征兆:
1、言語表達有困難
2、變得難以記住事物
3、難以了解社會規則
4、難以了解事物的因果關系
5、無法解決簡單的問題
6、邏輯思考時有所困難
智力障礙者因為不具有一般正常人的智能,所以很難使用談話形式的心理治療,大多采取如早期介入策略、前事控制策略、行為治療策略、后果處理策略、生態環境改變策略、環境支持策略等行為治療、心理動力模式、藥物治療模式、心理教育模式、人本模式、認知行為模式、游戲治療、多重形式行為模式等處理策略,以及藝術治療,等方式,有關智力障礙者的心理治療文獻較少,目前尚未看到系統性的研究。
染色體異常造成的唐氏癥候群、低機能自閉癥等先天疾病,出生氧氣不足(缺氧)造成、待產期間胎兒腦部因為事故受到壓迫、生產后嬰兒發高燒、染上疾病,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智力障礙。
腦性痳痹和癲癇等的腦部障礙,常與心臟病等內部疾病一起并發,也有許多身體不健康造成腦部問題的案例。若是因為染色體異常造成的,大多屬于中度或重度智力障礙,通常也較容易從外表的特征分辨。
唐氏癥候群、胎兒酒精癥候群、X染色體易裂癥是三種最常見的先天成因。此外醫學界也陸續發現了更多不同的成因,常見的有:
基因造成的問題。有時是由于來自父母的基因組合時發生錯誤所造成,或是其他原因。基因造成的情況包括以及唐氏癥候群、X染色體易裂癥以及苯酮尿癥(PKU)。
在懷孕期間發生的問題。智力障礙可能因為胎兒在母親體內未發育完全造成,例如可能是胎兒的細胞分裂方式的問題。此外飲酒的孕婦(參見胎兒酒精癥候群)、或在懷孕期間受到如德國麻疹等疾病的傳染都可能造成智力障礙。
生產時的問題。如果嬰兒在分娩和生產時發生缺氧等問題,可能會由于腦部的損害造成發展障礙。
健康問題。百日咳、痳疹、腦膜炎等疾病都可能造成智力障礙。此外營養不良、沒有得到妥善的醫療照顧、或是暴露在鉛或汞等有毒物質的環境下都可能造成智能不足。
碘的缺乏在發展中區域常常是造成新生兒智力障礙的主因,許多發展中區域都有碘不足引起的疾病。
在生產時使用產鉗不慎,可能會讓新生兒頭部骨折、腦部損傷,因而造成智力障礙。
青少年時期的壓力和過度嚴厲的管教,也有可能讓原本正常的兒童發生精神或智力障礙。
被空間限制造成的知覺剝奪(例如被關在地下室)、長時間的隔離、以及嚴重反常的親子互動。
醫學上并沒有特別會造成智商降低的疾病,通常是智能商數(IQ)測驗結果較低(70-75之間)。生理上的原因通常是來自有智力障礙的親人之遺傳,也有雖然沒有智力障礙的家族成員,但是IQ指數較低的遺傳因子(基因)偶然結合而生下有智力障礙的孩童。通常不會與其他病癥一起產生、健康狀況也大多相當良好。大部分的智力障礙者都是這種類型,多數都是輕度、中度的智力障礙,或稱“單純性精神遲緩”。
可能是由于撫養者的虐待、很少與人溝通對話,也就是因為成長環境造成智力障礙。這類型的原因有可能經由復健來恢復智能。相關的名詞為“情緒障礙”(也有自閉癥被歸類在情緒障礙的范圍內,但現代的醫學考慮認定自閉癥應為先天的疾病,請特別注意)。此外,在離島、船上或高山地區等外在刺激較少之環境成長的兒童,有許多IQ(智商)較低的情形。IQ測驗有許多對受到文明感染的人較有利的問題,例如○或△這類抽像的圖像問題。因此對于沒有都市生活經驗的先住民會有較不利的結果。這樣的結果也曾被誤用在美國排擠有色移民人種的情形。
